草木植成,国之富也,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的重点推进工作,实现双碳目标,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举措,为深入落实国家的“双碳”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各地政府采取更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加速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011.关于“碳汇”
“碳汇”是“碳吸收”的主要途径之一,指生态系统中的植被、土壤、微生物等吸收、储存二氧化碳,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
“碳汇”主要包括林业碳汇、草原碳汇、农业碳汇、土壤碳汇等陆地碳汇(“绿碳”)及海洋碳汇(“蓝碳”)。
林业碳汇被称为“绿色黄金”,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用于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我国林业碳汇贡献的固碳量占陆地生态系统的80%,林业碳汇将成为我国“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重要一环。

海洋碳汇被称为“蓝色宝藏”,储存着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单位海域中生物固碳量是森林的10倍,是草原的290倍。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三大蓝碳生态系统的国家之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赋予了我国海洋碳汇巨大的实施潜力。
022.关于人才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必须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
直到“双碳”目标提出后,碳排放管理员这一职业才被正式命名,进入国家职业序列。“现在这一行业前景光明,碳排放管理行业的人才需求也在暴增。,但相关培养和培训体系还不健全,专业的碳排放管理员仍十分缺乏。
建议:充分发挥人才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需要科技先行,人才引领。为此,要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在科技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发挥现有科技人才的作用,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同时,着眼长远,在高等学校设置相应的学科和专业,培养“双碳”人才,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保证。
033.碳汇预测
1.森林碳汇的测算
技术上采用的是森林蓄积量扩展法,这一方法与发改委颁布的《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V01》《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V01》里计算林木生物质碳汇的变化量的方法一致,以遥感观测测算森林蓄积量,并进一步结合树种、树龄、地形、地域等特征,建模定量计算相应森林碳汇量。
2.森林碳汇的增长预测
采用的方法基于3-PG模型改进而来。3-PG模型,即PhysiologicalPrinciples Predicting Growth模型(物理规则预测生长模型),该方法原理上通过测算历年森林植被净初级生产力(NPP)来计算历年碳汇的增量。在此方法之上,利用各种气象数据和树种类型、土壤等数据计算,通过机器学习动态调整模型参数,来自动寻找匹配优化数据参数,并结合光能利用率模型达成更高的精度。
3.关于灾后的受损失情况的测算
以遥感多光谱及雷达等多个波段影像来测算的森林植被长势,并根据灾害的不同类型,选择受灾影像因子来测算损失情况。举例:火灾严重程度可用遥感dNBR做空间评估,dNBR可以通过算法转化为碳汇的流失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截至2022年6月24日,累计配额成交量1.9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84.3亿元,配额单价约44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044.碳汇前景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CER单价低于配额单价,约为20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纳入碳排放管理的企业每年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但是,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暂停了CCER的备案签发工作,即使《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企业可使用CCER进行抵销,但由于CCER重启涉及多部委协作,重启时间仍有较大不确定性,重启之前5%的抵销部分形同虚设。
从碳配额价格来看,欧盟碳价为60欧元/吨左右,而我国碳价在50元人民币/吨,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主要有减排和增加负排放(即增加碳汇)两种途径,其中增加负排放是必要途径。而在众多负排放技术中,林业碳汇是最经济的途径,在去除二氧化碳10~50美元/吨的成本后,其余途径的成本均高于100美元/吨。此外,林草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该纲要明确指出,到2025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叠加我国森林覆盖率远不及全球平均水平的现状,林业碳汇具有生态优势。
林业碳汇作为自愿减排的重点方向之一,积极参与全球碳汇交易。目前我国林业碳汇项目可参与林业碳汇抵消与碳交易机制包括:国际性(CDM);独立性:自愿碳减排核证标准(VCS)、黄金标准(GS);区域性: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计划(CCER)、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CGCF)、福建林业碳汇抵消机制(FFCER)、广东碳普惠抵消信用机制(PHCER)、北京林业碳汇抵消机制(BCER)。不同的抵消机制对于碳汇项目类别、土地合格性要求、可交易范围都有所不同。